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学历教育毕业阶段工作要点及安排
为使毕业阶段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点和安排如下:
一、毕业信息采集(2月前)
各教学单位须在2月前完成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工作,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一并完成对毕业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等信息的校对,并做好校对的台账。如需修改相关信息,务必在4月底之前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进行修改,逾期不予修改,所产生后果各教学单位负责。毕业生信息事关毕业证书的真伪,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实效。
二、资格审查(3月底前)
各教学单位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尤其是对专科毕业证书的信息校验。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表中的各项鉴定工作。
三、毕业审核(4月-6月上旬)
各教学单位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初审,涉及课程成绩的,在4月底前组织完成补考工作,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须在5月中旬前完成;6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须把经自己初审的毕业生信息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由继续教育学院再次进行毕业审核。
四、学位审核(4月-5月中旬)
各教学单位对已达到毕业资格并要申请学位的学生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学位申请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材料包括: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位申请表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一式两份(同毕业证照片)。继续教育学院再次进行学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学士评定的学位证书随毕业证书一起下发。
五、费用核查(5月底前)
由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室、对外联络部对各教学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各教学单位提供缴费的学生信息,并报学籍室。
六、证书发放(7月上旬)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毕业生名单和缴费名单制作毕业证书,并在7月上旬前完成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各教学单位请在通知时间内来凭毕业证书发放审批表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领取毕业证书,涉及安全事项,毕业证书不邮寄快递。各教学单位在发放学生毕业证书时,需做好领取签章工作,确保把毕业证书发放到每一位毕业生手上。
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