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载中心

    下载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正文

    监考人员职责

    发布日期:2021-06-02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监考人员职责

    1、  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报到之后直接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2、  考前要认真清理考场,使考场内不能留存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

    3、  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的起止时间和应当引起考生注意的事项。

    4、  在考生入场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5、  考试开始前,向考生认真宣读《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规则》。

    6、  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和收回的试卷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7、  严格管理考试过程,维护好考场的正常秩序,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8、  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对考生的违纪行为要如实的进行记录,并上报考务办公室,具体违纪处理事项参照《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场违规处理办法》。

    9、  最后将试卷按要求装订好,并填写好试卷封面各栏目,与《考场记录表》一并交至考务办公室。

     

     

     

    绍兴文理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0575-88342254 | 传真:0575-88323374 | 学院邮箱:jxjyxy@usx.edu.cn |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