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绍学院发[2007] 70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及教学点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715名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反映。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5-88341225。
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