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我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学校关于学习贯彻的部署要求。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魏春初同志主持。
魏春初书记传达了中组部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知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强化党内监督的论述。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转向制度化常态化。要准确领会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院副院长、纪检组长张兴飚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了深入解读。学院党总支组织员王平祥老师分享了他对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的学习体会。
魏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拥有牢固的执政地位和坚强的执政能力,与其政治上的先进性分不开,这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应反复强调的,必须清醒认识的是,共产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有不断修正自我,才能保证政治上先进,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是关键。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这方面的最新努力,《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保障,这两项党内制度,有三方面的特点值得关注。一、信仰信念作为核心问题突出出来。《准则》和《条例》把“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作为突破口,旨在促进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在两个文件中的地位十分突出。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关键点上突破。抓住“关键少数”设制度。《准则》和《条例》把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其中最显著的是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三、把改善政治生态增强党的自净能力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准则》、《条例》厘清了党内的同志关系、上下级关系、政治关系、组织关系,规范了处事原则和方式。所有关系和处事原则方式的厘定,根本在于规范权力运行,避免滥权和寻租。
最后,魏书记就学院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坚定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努力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共同营造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二、要在全体教职工中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高潮。按照学院政治学习制度要求,党支部、党小组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学习质量和实效,使广大党员、教职工正确、全面掌握全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三、学习要注重结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纳入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推进学院工作和推动“十三五”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结合巡视整改工作,理清办学体制和规范合作办学等工作结合起来。为各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贯彻落实。四、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理清“监督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谁来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自觉增强规范意识、纪律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学会在约束中学习,习惯在监督下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