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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继续教育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拓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服务领域,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合作共赢、动态监管原则。

    二、遴选对象

    具备教育相关服务能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可从事教育咨询、教育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业务,或具备跨领域资源(如技术支持、市场推广、行业协作等)的单位或组织。

    三、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主体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范围包含所开展培训项目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财务纠纷、法律纠纷。

    3.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法规,愿意接受我院的统一管理与质量监督,拥有稳定且专业的教学团队与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教学经验。

    )项目要求:

    1.具有成熟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2.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行业专题培训、教育类培训、中小学研学、夜校、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项目等多个领域。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报单位需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

    绍兴文理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单位申请书》(可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下载);

    单位基本信息资料(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信用状况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④专业能力证明(教学及管理团队介绍、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场地设施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⑥财务及纳税社保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近半年缴税及社保凭证);

    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项目合同、结业证明等);

    ⑧合作方案及其他可证明机构实力的补充材料(如荣誉证书、行业评级证明等)。

    2.递交方式:

    ①电子材料:将《绍兴文理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单位申请书》PDF版本发送至报名邮箱273101847@qq.com。

    ②纸质材料:将《绍兴文理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单位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寄送或递交至绍兴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河东校区文科楼107室或继续教育学院301办公室

    王老师,联系电话:13173925295;0575-88343699

    丁老师,联系电话:17858523361;0575-88341115

    (二)初审与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取材料审核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估申报单位的资质信誉、团队实力、过往业绩、合作方案可行性及收益分配合理性等(具体评审标准另行制定)。

    (三)结果公示评审通过后,遴选入围单位在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拟合作单位经学校审批通过,双方签订合作协议。首次合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学校每年对合作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将终止合作,并列入学校合作黑名单,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2.学院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公告长期有效,学院今后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展开合作项目遴选评估。如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一培训项目及合作机构,我院进入项目洽谈;如同类培训项目有多家机构递交合作申请,我院将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及合作机构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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