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20﹞204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函授站)初审,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审批,学院研究决定,同意2024级陶莉霞等171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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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