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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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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函授教学站(点):

    为进一步做好函授教学,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现就认真做好2021年上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二级学院、函授教学站(点)严格遵照执行。

    一、新生入学工作

    二级学院、函授教学站(点)要在2021330日前提交2021级新生报到注册名单、及时做好缴费与录取通知书的领取、发放工作,组织新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新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及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的清查工作。

    二、落实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学安排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本学期详细的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自学、安排集中面授(实验、实习)、答疑,及时安排考试。330日前向我院报送192021级教学任务安排表、包括(面授和考试安排表)(格式请在QQ共享中下载)。同时做好各专业各年级下学期开设课程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到位。

    三、做好教师聘任工作,确保面授质量

    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与资质条件聘请教师,聘请的教师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业务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请在组织教学前向我院报送授课教师相关信息表。

    四、依照相关规定,做好毕业生及相关学籍管理工作

    (一)20216月毕业的毕业生的电子图像数据采集工作务必在2021329日前完成。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符合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转专业必须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高起本学生转专业必须第三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收集与上报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工作

       要及时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毕业论文正稿写成后,及时写好评语,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评阅合格后方能毕业。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答辩,在答辩前10天向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各专业函授学生毕业论文题目;在答辩前1天安排好答辩教室,成立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学校将在345月份安排老师、专家到各站点答辩。凡没有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函授生不能申请学位。  

    经答辩合格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原稿、电子文档以及本站所有学员毕业论文须由函授站(点)统一报送教务办存档,以备省教育厅抽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统一样本,统一格式,封面和评审表。样表及相关格式要求可在我校QQ群文件共享栏下载。

    六、做好学位英语考试发动工作,开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做好2021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宣传发动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开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需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申请材料在2021515日前报送我院教务办。

    七、开展教学检查,加强过程监控

    我院将对函授教学站(点)进行教学情况抽查,抽查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请各函授站(点)及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整理并完善相关材料。  

    八、严格面授考勤,提高到课率

    认真抓好面授期间的考勤工作并及时填报函授教学情况登记表,提高到课率,确保教学效果。  

    九、利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确保混合式教学落实到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切实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建设实际,下学期全面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请各函授教学站组织好教学与管理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函授教学站(点)高度重视,认真严格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02132  

    绍兴文理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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