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20﹞20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累计超过其专业有效学习年限者”,对何姿逸等312名学员作出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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