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学生赵四林等21人因就近入学或报读的函授站(教学点)招生生源不足不能开班等原因,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函授站初审,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拟同意转出至其他高校继续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本着事实就是的原则,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
受理部门:绍兴文理学院职业与继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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