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学院党组[2013]22号审计通知书,学校组织的审计组于2014年1月7日起,对你单位胡卓君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安全完整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决策的合法性、决策实施的结果情况,审查是否存在由于个人专断,违反民主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运作及管理办法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被审计领导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延伸单位的主要审计内容和重点;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我们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计。审计期间,需向审计组反映情况者,请于2014年1月17日前与审计组联系,并对审计组的审计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