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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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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成教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4    点击次数: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成教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招生、教学、收费等办学行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及服务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函授站(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规范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管理办法》规范招生行为,把好招生宣传关,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校外函授站(教学点)不准设立站外站(点)。认真做好日常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认真做好有关教学材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如学生学籍异动、授课安排、授课教师资质、考勤登记、影像数据、试卷资料等。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收取学费,不得多收费、少收费、乱收费。

    二、要设置完善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管理队伍,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素质,并在招生、财务、教学、学籍、毕业等各个环节与我院工作人员保持顺利的业务对接,及时提供各项材料。

    三、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明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现象,为广大学员创造一个诚信、公平、自律、向上的求学环境。

    四、为了全面掌握各函授站(教学点)在站点建设、招生宣传、教学安排、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在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建议,请各函授站(教学点)如实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自查表》。

                        绍兴文理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224

     

    备注:1:因疫情期间,自查表先报电子文稿,上报截止时间 2020315,有支撑材料的请提供支撑材料。纸质材料需要签名盖章,可以在教学点工作会议带来。

    2:收件人:施全友联系电话:13515751100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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