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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2016年05月13日 00:00  点击:[]



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各班团支部在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扣育人中心,发挥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职能,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取得我校学籍且交费注册的“技能特色班”团员、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班团支部健全,支部工作扎实有效。班风良好,凝聚力强。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2.能定期开展团日活动,活动参与面广,同学满意率高。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工作、科技文化和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显著;

3.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4.2015学年支部团员没有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二)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校建设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2.按时缴纳团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遵守团的纪律;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学习努力,勤奋上进,成绩在全班1/2位前,无不及格科目;

5.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

6.积极参加文明修身行动、文明寝室创建、青年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等活动,表现优异。

(三)优秀团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校建设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并能经常深入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建议与要求;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工作作风正派,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能够自觉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4.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成绩合格;

5.学习努力,勤奋上进,成绩良好。成绩在全班1/2位前,一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纪律处分;

6.任职团干部一年以上。

三、评定方法

1.“先进团支部”按照学院支部总数的10%左右推荐,最终由学院团委组织联评确定;

2.“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原则上1个支部2名;学院团委在院级学生组织中评选产生若干名;

3.“优秀团干部”按照学院团干部总数的20%左右推荐,最终由学院团委组织联评确定;学院团委在院级学生组织中评选产生若干名。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8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6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所有材料均以A4纸打印,正文字体为仿宋4号。纸质申报材料于2016年5月25日前报学院团委,电子材料于2016年5月25日前上传至指定邮箱1242119010@qq.com。

联系人:赵欣老师,电话:18158655039,地址:绍兴文理学院河东校区文科楼212室。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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